PP电子APP下载2024东莞公立医院医学类博士招聘公告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决定组织下属22家公立医院集中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博士工作。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决定组织下属22家公立医院集中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博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8.纳入“百名博士计划”的博士,年龄一般需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8年8月12日及之后)。特别优秀的,可参照我市相关文件对年龄要求进行适度放宽。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3日(以电子邮箱收到完整报名材料为准)。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报名电子邮箱。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在参加考核时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供查核。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4日至30日。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局对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复核。资格初审情况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为百分制,设定8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有关考察事项说明如下:
3.考察阶段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以及职称无法确认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人员备案。
(一)考生登陆东莞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查阅公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等,视为报名无效。
(二)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和正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与考试全过程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三)以评审、认定取得外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在考察阶段通过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的职称确认。未能通过职称确认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1)。电线。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决定组织下属22家公立医院集中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博士工作。
8.纳入“百名博士计划”的博士,年龄一般需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8年8月12日及之后)。特别优秀的,可参照我市相关文件对年龄要求进行适度放宽。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3日(以电子邮箱收到完整报名材料为准)。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报名电子邮箱。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在参加考核时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供查核。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4日至30日。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局对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复核。资格初审情况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为百分制,设定8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有关考察事项说明如下:
3.考察阶段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以及职称无法确认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人员备案。
(一)考生登陆东莞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查阅公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PP电子首页。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等,视为报名无效。
(二)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和正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与考试全过程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三)以评审、认定取得外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在考察阶段通过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的职称确认。未能通过职称确认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1)。电线。